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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動議

事由:第27屆系學會動用結餘款

修法原因

  1. 1.      本學期新增二個系隊系羽、系桌,加上原有系隊共有六隊。系費支撐四個球隊的補助已在平衡邊緣,若未來系羽、系桌也要求相同補助(打校內外比賽),系費恐有不足。
  2. 2.      原擬定預算方式在未知可動用金額的情況下擬定,無法配合實際需求,故需要一套新的擬定方式,以免超支而必須動用結餘款。
  3. 3.      因目前已不能強制繳交系費,每年所收到的系費總額也呈現下滑或持平的趨勢,但系隊校外比賽報名費每年不同(通常是漲價),而系學會採取的是全額補助的方式,造成財務上的壓力;只一味節省其他活動開支,對繳交系費的同學不甚公平,故提出下列方案以解決目前問題。若對下列方案有疑義或反對之處,請於下次系大會召開時提出合適解決方案或建議。

方案:每個系隊補助系費總額3%的金額,系學會總務於11/1之前召開系大會說明本學期各系隊補助金額與活動預算表。

  1. 1.      以第27屆系學會開支為例,系隊支出約占總經費20%,換算每隊約占5%經費。此構想以補助比例出發,假設未來6隊皆參與比賽,系隊可用金額為總系費20%,每隊均分後約3% /隊。
  2. 2.      系學會總務需於11/1之前召開系大會,以目前實收系費規劃各活動與告知各系隊補助金額。11/1之後收到的系費也依比例補助各系隊下學期之比賽。

回饋:節省下的金額按比例分配至系上各個活動中,例如進補、系運動會等,若錢足夠,可以復辦系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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